建築師專家王啟圳
筆者看了6/23某財經周刊一篇有關農地工廠的報導,談及6000家合法丁建工廠恐一夕間變違法,標題甚是引人注意。關於農地工廠,過去有「臨登」,現在有「特登」,在經濟與環保兩個天平間一直不斷的拉距。然不同的團體對於這個議題的了解往往是瞎子摸象,部分正確,但卻沒有全盤瞭解。也因此有許多不同的報導或是訊息,甚至江湖上的傳說,讓人分辨不清真偽。
在台灣合法的工業用地數量不及市場的需求,其位置使用策略又隔靴搔癢,不著邊際,以致於長期下來,台灣的工業人,在廠房需求面積大的情況下,迫不得已以農地為築夢踏實的根據地。然而在工業人篳路藍縷,披星戴月的辛苦經營下,若發展有成的,皆在世界產業界的版圖上熠熠生輝;有的二代接班,繼往開來。但無論何種事業光譜,「工廠未合法」皆是令人隱隱作痛,才有近十年來「臨登工廠」以及「特定工廠」的行政策略。
最近的特定工廠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剛頒布,是因為這法案需要與未來管制台灣土地的國土計畫法扣連,才不至於相互掣肘,日後窒礙難行。也即是,若在114年國土計畫法施行前,現在的農地工廠,在依工輔法的限定條件下,有申請通過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,可適用於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第3(註1)。
最近這篇報導,又令一些工業人夜不成眠了,又感到政府舉棋不定的政策,令他們無所適從。有幾個企業主皆與我討論,該如何定調未來5年的方向,佈署產業策略。這篇報導只是標題下危言聳聽,內容卻平淡無奇,甚至最後也提到,在保護人民既有的權益下,只要能在國土計畫執行前合法的廠房,可以「從來使用」,這與當今的政策,亦無不同,且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條亦有明文。除非是高污染的產業,才不許可在國土保育區及農業發展區「新設」廠房。
對工業人而言,114年新的國土計畫法上市,這一波土地管制的變革中,最該注意的是,若要再購置土地,應該注意:
1、在未來,農業發展區內的可建築用地,建蔽率、容積率皆往下修正。若您的土地將來被規劃在此區,114年後要新設廠房就只能適用新的建蔽容積率。
2、都市計劃外丁種建築用地不能再毗連。若需要毗連者,應把握這三年半的時間提出申請。
3、各地方的城鄉發展區已經公布了,若有長遠佈署計畫的工業人,可以慎選考慮這區範圍內的工業用地。
時光更替,法律跟進,是現代化社會常用、也需用的政策管制,這一定造成一段適應上的麻煩,無法雨露均霑、面面俱到,但也不好厚此薄彼,依重失衡。工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看似天平的兩端,只是因為共識尚未達成,也因此更值得大家一起努力。
註1: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條-於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前,已依該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取得開發許可案件,及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取得使用地變更編定核准之案件,其範圍內之土地使用項目、強度及配置,依各該核准之開發計畫或興辦事業計畫內容實施管制,前開計畫未規定者,適用本規則規定。
王啟圳 現任:王家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
【學經歷】
- 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學士畢業
- 英國倫敦AA建築學院 (AA Sustainable Design)碩士肄業
- 高雄大學法律碩專班
- 賴世晃建築師事務所(2000.1~2000.12)
- 洞工場室內設計工作室(2001.6~2003.12)
- 張文昌建築師事務所(2007.1~2009.9)
- 新北市政府 工務局施工科 技士(2009.11~2011.7)
- 高雄市政府 建管處幫工程司(2011.7~2012.12)
- 長榮大學特登工廠輔導推動師認證班講師
- 高雄市建築師學會特登工廠輔導推動師認證班講師
- 睦邑講堂土地開發系列課程首席顧問與講師
- 天威學堂購地自建課程講師
- 工研院 EcoTech與貨櫃建築專業課程講師
- 淡水社區大學生態綠建築課程 講師
- 參與921 地震之救災、房屋結構鑑定及災後重建
- 巨集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(環境模擬控制)
- 舊鞋救命國際基督關懷協會 貨櫃建築顧問